国际环球旅游协会中国分会
一、成立 中国分会的成立是依照“国际环球旅游协会”(简称:国环旅协)章程及其分会条例的规定,经中国会员会议表决通过并报经“国环旅协”领导集团首肯的。
二、住所 经分会会员会议决定,中国分会会址设在中国合肥。
三、会员:
(一)为“国环旅协”招收支持会员和代收其会费并转交给“国环旅协”秘书处。
(二)协助国家代理人向“国环旅协”领导集团推荐个人会员。
(三)与国家代理人合作向会员大会推荐荣誉会员候选人。
(四)介绍相关组织和企业作为团体会员加入“国环旅协”。
(五)动员会员在旅游领域里支持世界语的推广工作。
(六)要求会员维护“国环旅协”的谐调活动和权威。
四、架构:
(一)分会会员会议
1、分会会员会议----由分会领导集团召集的,所有会员参加的,至少三年一届的组织会议;
(1)分会会员会议至少须有10名会员参加,则其是有效的并可做出决议的,
(2)探讨分会领导集团所做的报告,撤换其领导集团,
(3)选举新的分会领导集团,
(4)对提议组建新的分会领导集团做表决,
(5)向“国环旅协”会员大会推荐荣誉会员,
(6)做出关于分会条例修改的决议;
2、分会会员会议的召开即意味着一届分会领导集团任期的结束及新一届工作的开始;
3、分会会员会议的决议由参会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
4、分会会员会议所做的决定应向“国环旅协”领导集团报告。
(二)分会领导集团:
1、分会领导集团----由3-5人组成,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成员1-3名;
2、分会领导集团成员由分会会员会议选举产生;
3、分会领导集团主席一年至少召开一次分会领导集团工作会议;
4、分会领导集团的主要职责:
(1)制订年度活动计划,
(2)每年至少一次在本国组织国内或国际世界语活动,
(3)将“国环旅协”及分会的工作情况通报会员,
(4)按“国环旅协”领导集团的要求,发送信息、报告和说明,
(5)经“国环旅协”领导集团授权,代表“国环旅协”同本国的组织、机构和当局开展工作,
(6)及时召开和稳妥筹备下届分会会员会议;
5、分会领导集团的决定由参会成员中的半数以上通过;
6、每一名分会领导成员还须从事规定的分会活动中的特定工作并在分会会员会议上就此种工作做个人报告。
五、工作
(一)组织居住在本国的“国环旅协”会员开展活动,并答复对此活动感兴趣的会员。
(二)每年至少在本国组织一次国内或国际世界语活动,并答复此种世界语活动的情况。
(三)协助国家代理人完成其工作任务。
(四)在本国传播“国环旅协”活动信息。
(五)合作开展培训、教学工作并翻译和出版旅游资料和信息。
(六)鼓励旅游企业、机关和文化、教育部门学习和应用世界语。
(七)招揽有意参加在其他国家举办的世界语活动的人士。
(八)根据需要,做好“世界语旅行社”和其他旅行社(“世界语旅行社”合伙人)的旅游团队或个体旅游者在本国的活动安排。
六、经费
(一)为了抵补因“国环旅协”工作而付出的费用,分会可留取支持会员所交会费的一半。
(二)分会接待旅游者可获得工作酬报。
(三)分会的其他来源。
七、附言 本分会条例(已译成世界语)于2001年10月20日在合肥召开的首届“‘国际环球旅游协会’中国分会会员会议”中讨论并表决通过。
2001-10-21 于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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